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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回收利用

发布时间: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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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人们树立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理念

 

  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是指采用管理和技术手段从建筑垃圾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由于建筑垃圾经分选、破碎、筛分加工后,大多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对节约资源和降低能耗具有重要意义。

 

  要改变和突破目前建筑垃圾简单处置的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加强对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的宣传,让人们树立建筑垃圾是能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理念。

 

  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分类收集制度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尚没有专业的分类收集和回收处理机构。没有分拣的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成本很高。有些企业再尝试做一些工作,但遇到了一些问题。

 

  加强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基础研究

 

  建筑、基础设施等废弃混凝土、道路沥青混凝土的回收和再生是以再生骨料的形式来应用的。由于废弃混凝土来源的多样性和地方差异性,再生骨料的强度、吸水率、杂质、离散性等直接影响再生混凝土的物理力学性能,应加强技术研究,为再生骨料的应用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

 

  建立相关法律体系,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发展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一个公益性的事业,前期需要政府多引导,发挥政府的牵头作用,通过行政手段把建筑垃圾运到垃圾处理厂,落实税收、补贴等政策支持建筑垃圾处理企业更好发展。

 

  目前我国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的有效机制尚不健全,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应明确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的程序、规定和监管范围,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的配套管理法规体系等。

 

  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金融、税收等相关政策与标准

 

  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产生、运输、处理、再利用各个层面,涉及发改委、工信、建设、环保、交通等多个管理机构,但现行法规未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企业进入建筑垃圾处理行业要经过几个国家部委的认定,还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多个相关单位。只有各环节统一管理,协同配合,形成有效的建筑垃圾处理机制,才能实现建筑垃圾的再生和利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借鉴发达国家相关政策。

 

  1.提供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财政补贴。建筑垃圾的搜集、运输、堆存、分拣、破碎、筛分等都需要投入资金,除金属、木制品等,通过废品回收取得一些回报以外,对于用废混凝土、废砖加工的骨料及配制的低标准混凝土及其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等附加值都很低,而制造成本一般高于天然原料制造的产品,生产者没有利润甚至亏损。

 

  政府要从政策上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资源产品及相关企业的引导和扶持,根据受益者补偿原则,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一些直接经济支持。

 

  2.设立建筑垃圾处置利用产业发展基金。除了政府给予第三方建筑垃圾处置利用企业直接补贴外,政府联合社会投资者成立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基金,开展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制度,要求所有的建筑工程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都必须按规定交纳建筑垃圾处理预留金,向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提供初始建设投资补贴。

 

  3.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提供税费优惠。在税收政策方面,应将处置消纳建筑垃圾企业纳入增值税全部免除、减少所得税的范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