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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回收利用

发布时间:201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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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主要是指新建建筑物施工和旧城改造拆除旧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组分包括土、渣土、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废竹木、木屑、刨花、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搬运过程中散落的黄砂、石子和块石等,这些材料约占施工建筑垃圾总量的 80% 近些年,我国不少地区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开始研究、试验,并投入了相当大的资金开发利用建筑垃圾,把建筑垃圾作为一种再生资源。将建筑垃圾加以破碎、筛分后可做成建筑垃圾砖或用作路基垫层及地基垫层,不可处理的建筑垃圾可堆山造景。

  建筑垃圾经移动破碎站或固定式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成套设备处理后的再生骨料分为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细骨料。再生粗骨料是指由建(构)筑废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瓦等加工而成,用于配制混凝土的、粒径大于4.75mm的颗粒,再生细骨料则是指粒径小于4.75mm的颗粒。建筑垃圾再生骨料表面包裹着一定量的砂浆和水泥素浆(水泥石)、凸凹不平,非常粗糙、多孔隙、多棱角,粒型较好。再生粗骨料的级配基本在级配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属5~25mm 的连续级配 目前,做道路材料和做建材制品仍是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式。其中,做道路材料是指可以用30%-****的再生骨料生产路用无机混合料,可以用于道路的基层、底基层、垫层;制成超流态混泥土材料,用于市政填充材料。水泥稳定再生砖石基层应用情况如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