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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垃圾回收利用

发布时间:201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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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化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已走过的2015年,行业同仁一直在在探索中前行,有过惊喜也有过遗憾,有过阔步也有过停歇。新的一年,行业的发展又将呈现出怎样的面貌?走过什么样的轨迹?以往的积淀能否以*好的姿态展现和爆发?

 

  建筑垃圾资源化在我国具有重大的社会价值和环境价值及经济价值,市场空间巨大。目前我国建筑垃圾产业对资源化处置和高附加值利用的需求极为迫切,而国家现行实施的再生产品标准数量少,还存在着标准低、标龄老等问题。

 

  无疑,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从预处理、无害化、资源化、运输规范化管理、精细深加工流程、高效利用技术、主要工艺装备技术标准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明确的标准来规范。标准欠缺直接导致各种各样的违规操作,如违规拆除、回收利用率低、二次排放高危害垃圾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不利于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应针对现行法规中对建筑垃圾处置涉及较少问题完善法规政策。通过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责任主体、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率、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范产业发展秩序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出台相应法律法规,从而明确责任主体,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资源化率给出明确规定,提高建筑垃圾处置责任主体的违法成本,并从国家法律和政策层面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的资格认定做出规范,从而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垃圾资源化既是消纳垃圾、美化环境的公益性项目,也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商业性项目。因此,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应属于半公益性,其用地性质应为市政公共用地,在企业用地需求上应给予适当优惠。